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推荐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、 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的通知
闽高会〔2026〕1号
各高校、分支机构、有关单位:
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于今年任期届满,根据社会团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本会章程,拟定于2026年4月召开代表大会,选举产生第九届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和学会领导机构。为依章有序做好学会换届选举工作,现就做好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第九届理事会组成单位
根据本会实际情况,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单位由以下单位和机构组成:
(一)普通本科高校、省属成人高校;
(二)高职高专院校;
(三)部分高等教育研究机构;
(四)省高教学会分支机构;
(五)与高等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。
二、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等名额
本科高校、高职高专、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名额详见附件1。
三、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推荐条件
(一)拥护《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章程》;
(二)热心支持和从事高等教育事业,在高等教育领域有较丰富学术成果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;
(三)符合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其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要求;
(四)能够出席理事会及代表大会,履行表决职责。
四、推荐程序
(一)单位(机构)提名推荐(推荐人选为领导干部的,请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);
(二)推荐人选填写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推荐表》(附件2),相关人选应在表中勾选注明;
(三)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在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推荐表》“所在单位意见”栏盖章,并按照推荐类别签署推荐意见(相关人事部门审查意见)并加盖行政公章(非领导干部)或党组织公章(领导干部);
(四)单位填写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等候选人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并加盖公章;
(五)副会长人选、秘书长人选、常务理事人选在推荐人选的基础上,由学会秘书处请示省教育厅、省民政厅后产生。
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22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本单位附件2、附件3汇总后统一上交(纸质版需寄送至学会秘书处,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)。
格式文件请自行在福建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,网址:http://fjgjxh.fjnu.edu.cn/。
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:
联系人:杨老师、陈老师
联系电话:0591-87621259、0591-87821655
邮 箱:402172036@qq.com
地 址:福州市仓山区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老校部
(华南新村隔壁)和平楼105
附件1:第九届理事会理事、常务理事等名额
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
2026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