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2016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-05-03 访问次数: 397

 

 

 

 

高学会[2016]42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,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:

为鼓励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发挥团队研究的作用,有组织地推进高水平课题研究,为高等院校广大实验室管理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的平台,经研究决定,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“十三五”期间每年度设立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(以下简称专项课题)。现将2016年度专项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类别及成果要求

2016年度设专项课题30项左右,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。课题申报人的申报方向,应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"十三五"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(见附件1)进行。课题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,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,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。

专项课题的研究着重围绕实验室管理的重要领域,以问题为导向,开展实践调查研究。研究成果要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课题研究成果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研究咨询报告、出版的专题调研专著,以及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。学会对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。

二、课题申报程序及资助方式

1.课题申报面向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等教育学会会员,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,课题负责人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提出申请,鼓励合作研究。

2.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对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择优给予资助。重点课题每项支持经费50000元,一般课题每项支持20000元。2016年拟支持重点课题6项,一般课题20项。对于具有重大选题意义,且研究能力强的课题组,学会将另筹经费予以支持。课题立项后,学会统一组织开题,开题通过后拨付研究经费,鼓励申报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。

三、课题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

1.专项课题领衔申报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、指导课题实施,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;申报书经由申报人所在高校审查合格、签署意见后报送。已经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能申报专项课题。

2.请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邮寄至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。相关表格可从网上下载(www.hie.edu.cn)。

3.申报工作自2016428日至531日结束,逾期不予受理

4.专项课题原则要求2年内完成,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。

5.报学会参加立项评审的课题不收取评审费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实验室管理分会联系人: 李霞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电话:021-34206085    邮箱:netizen@sjtu.edu.cn    

邮寄地址: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处   邮 编:200240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联系人:高晓杰

电话:010-59893288   邮箱:xueshubu@moe.edu.cn

 

 

附件:1.中国高等教育学会“十三五”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

2.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请书

 

 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

2016426

 

附件1
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指南

本指南所列内容是指研究领域,并非课题的具体题目。课题研究立项可以从不同层面、不同视角,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。

1.高等院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;

2.高等院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;

3.高等院校实验室安全标准实证研究;

4.高等院校实验室危机防范机制调研与对策研究;

5.高等院校实验室管理信息化建设调研与对策研究;

6.高等院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理论与实践研究;

7.高等职业院校实验实训基地现状调查与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