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设立教育创新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16-04-07 访问次数: 199

闽高会〔2016〕7

  

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设立教育创新项目

试点工作的通知

  

各有关高等学校和单位:

根据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,为推动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创新,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,鼓励和促进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协同创新的有关精神,经研究同意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与晋江市、永安市开展教育协同创新工程建设。

该项目的设立有利于助力晋江市、永安市“教育强市”战略的实施;有利于教师教育,教育教学模式的改革;有利于人才培养素质的提升。请项目试点工作单位,认真履行双方的协议书,在工作推进过程中,总结经验,创新特色,以点带面,点面结合,不断把试点工作引向深入。

请有关高校、单位、对合作共建教育协同创新工程给予支持。

  

 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高等教育学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 2016年3月24日